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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滨动态磅是治超还是制钞?交通执法不超限滥罚款涉嫌违法
2023-04-13 11:15:16 | 作者: | 来源: 东来北往公众号

  河南淮滨动态磅是治超还是制钞?交通执法不超限滥罚款涉嫌违法

  “非现场执法”,是指公路动态磅已经检测到了超载嫌疑车辆,执法部门不拦截、不卸载、只是事后罚款的一种行为。

  但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 发现超载车辆“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公路法》的规定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就是命令,是强制行为。公路动态检测磅屏幕提示,不能代替拦截、扣留和卸载等强制性执法行为。因此,发现超载嫌疑车辆,不拦截、不卸载、违反现行法律规定。涉嫌不履职、不作为,是违法行为。只罚款,不卸载,也是治超“十不准”纪律,第七条严格禁止的违纪行为。

  2017年11月9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作出《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明确“对于未实施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检测站,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到站实施处罚和记分”的规定。显然是包括不停车检测超限行为,现实中交通运输部门使用不停车检测系统认定超限,由交通部门独自作出的处罚,既违法又违反国务院常委会的指定处罚权,更违反当前治超政策。

  科技治超,是近几年交通领域新兴事物,依靠公路预埋智能秤重设备,过往车辆不停车检测,可将称重数据、车型、是否超载等信息叠加抓拍到的图片,作为超限超载、报警、执法依据。凡事具有两面性,当科技治超进入不停车检测治超工作中,由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科技治超检测称重误差、图片的采集、告知及法律救济渠道,缺乏明确规定,科技治超利弊共存,一直争议不断。

  2022年12月14日,卡车司机郑师傅从舞阳装货去往浙江温州,一千多公里,下道多,途径的超限站也多,在15号途径淮滨336省道一动态磅时发现显示超限(因多次听说此处动态磅),随即倒车复磅,第三次显示绿色不超限,放心前行。

  到了2023年2月,所在运输公司收到淮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发来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通知书,随即与淮滨县交通执法联系,工作人员也很热心,需要郑师傅提供复议材料,尽数提供,然多日过去毫无音讯,却又收到一份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通知书,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

  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七条 执法机构对录入违法数据库的数据信息,应当在30日内制作《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告知书》,通过手机信息或信函等方式,将涉嫌违法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事实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当事人,要求其在30日内到指定地点或利用交通运输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022年12月15日经过淮滨县,到2023年2月3日开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通知书}

  所以,所谓“非现场执法”,就是“懒政”“不作为”“创收”的代名词。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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