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31岁男子涉嫌殴打强奸前女友并录视频被刑拘 构成强奸罪刑期三年以上
3月25日,我局根据网友举报,迅速抓获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谢某,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经查,2022年12月13日,谢某 (男,31岁) 酒后到叶某 (女,26岁) 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并强奸同时录制视频。被害人叶某与谢某曾有恋爱关系,事发后因害怕未及时报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