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主动置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5件1059人,起诉1143件1971人,起诉企业‘内鬼式’职务犯罪99件132人。”12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在通报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时说。
据介绍,自今年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置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大势,充分发挥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护航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高点站位全面部署 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护航者”
在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省检察院制定出台《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举措》,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制定了36项措施。同时,省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三个必须”专管机制,即对受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必须规范“标记”、对涉企刑事案件必须进行办案经济影响评估和办案风险评估、对涉企刑事案件必须由院领导审核把关,以提高检察办案质效,规范检察办案行为。
坚持立足主业严惩犯罪 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守卫者”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立足主业严惩犯罪。”崔国红说。
在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各类犯罪方面,积极参与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案件61件102人。在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方面,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66件229人,起诉235件509人。
在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各类犯罪方面,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5件1059人。
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 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好的“保障者”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刑事检察监督立案38件、监督撤案51件;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897件、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62件,办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5件,提出检察建议115件;办理涉企行政监督案件147件,提出检察建议86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49件;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624件。
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守正创新多元保护,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重大改革,累计办案216件,助力165家企业重回经营发展正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改革,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围绕山西十大省级重点“专业镇”建设,设立10个省级和6个市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208件;创新优化刑罚执行监督环节服务措施,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涉企对象跨市县外出经营936人次。
据悉,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是全省检察机关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路径的有力抓手,不仅有利于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还对推动我省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有力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