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函件显示,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对欣光花园项目的销售工作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项目方采取措施解决销售团队的问题。这份函件的流传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他们对地方政府直接干预地产项目销售工作表示惊讶。
“选择什么样的营销团队,制定什么样的营销措施,这些原本就是企业内部事项,主管部门越俎代庖不仅不足以破解企业难题,而且还暴露出法治观念的淡薄。”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日前,一张“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欣光花园项目营销工作的函”在网络热传并引发关注。函件显示,欣光花园项目销售排名靠后,严重影响该县房地产市场发展,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希望该项目加大营销力度,压实营销责任,对销售不力的营销团队进行约谈、调整、解聘,并提交销售整改措施。
加大营销力度,压实营销责任,提交整改措施……粗看这份函件,以为相关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所以收到了处罚通知。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不过是为了“促销”。楼盘项目销售业绩不佳,居然“惊动”主管部门发函,这份函件迅速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
就在网友对这份函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向媒体证实,此前的确发过相关工作函。该中心工作人员还表示,除了上述工作函,他们还将该函发给很多企业,主要对排名靠前的企业表扬,对排名靠后的企业鼓励,“主要是想让企业加强营销团队管理,督促他们想办法把销售成绩提上来”。
从工作人员的解释来看,这份函件并不是真的要开发商处罚营销团队,而是想让他们感受到压力。但是,作为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直接干预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管理,无论是加油打气还是严厉批评,都不免会让人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有形之手是否管得太宽了?
房地产市场低迷,主管部门难免忧心忡忡,不过,最大的压力仍在开发商身上:房子销售不出去,资金就无法回笼,企业就会遭受风险。毋庸讳言,当下有些开发商的日子并不好过,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楼盘项目销售业绩不佳,问题未必出在营销团队上。退一步说,选择什么样的营销团队,制定什么样的营销措施,这些原本就是企业内部事项,主管部门越俎代庖不仅不足以破解企业难题,而且还暴露出法治观念的淡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从这份错位的函件来看,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有必要尽快补上依法行政这一课。
需要对此事有所反思的,并不只是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当前,市场仍在恢复期,各地促消费政策密集出台。在此过程中,既要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又要杜绝乱作为、瞎指挥。与其亲自下场干预企业经营,不如以优质服务改善营商环境,让市场的无形之手发挥更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