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第7号)。
2022年8月30日上午9时
公告称,按照垫付工作安排,自起,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40万元(含)以下的继续垫付。
50万元以上的按照50万元垫付,未垫付部分权益保留
此外,,根据涉案资产追偿情况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本次资金垫付后,集中垫付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公告,,后续相关事宜由4家村镇银行处理。
2022年9月16日17时
针对少数符合垫付条件但尚未完成信息登记和垫付申请的客户,“村行垫付”微信小程序将延至。
内容及图片来源河南银保监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