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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 构建推进机制、形成工作矩阵
2024-05-15 12:22:16 | 作者: 杨文 | 来源: 山西日报

  山西省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 构建推进机制、形成工作矩阵

  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制造业振兴是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近年来,山西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强重点产业链、做大特色专业镇,制造业振兴升级呈现强劲态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新动能。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近日《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1日施行。内容涉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机制、产业布局、高端化升级、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融合化发展、激励与支持等,为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振兴升级,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长远而坚实的法制化支撑。

  固化产业链、专业镇等成功经验

  重点产业链、专业镇和工业类开发区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承载平台,也是我省取得明显成效的创新性举措。数据显示,2023年我省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梯度培育特色专业镇,首批省级10大重点产业链、10大重点专业镇营业收入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71个工业类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4%,占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4.7%。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勇指出,《条例》在法律层面将我省有效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予以固定,明确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完善专业镇发展政策,设立省级技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有利于巩固创新举措成果,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产业链“链长制”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有利于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化、链条化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门世宾介绍,《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推动重点产业链发展,建立省、设区的市联动的产业链“链长制”,完善链长、链主工作推进体系,统筹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土地等各类资源要素向重点产业链汇聚;产业链链长牵头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分工协作,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搭建协作配套平台,引导产业链企业加强协作;建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产业链运行监测和风险评估,实行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对产业链发展进行跟踪评价。同时,链主企业应当通过分享市场、分工协作、技术扩散等方式,带动链上企业协同发展;链上企业应当围绕链主企业需求,加强技术协作和产品配套;产业链企业应当加强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合作攻关。

  打造专业镇是振兴山西制造、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开展省级制造业重点专业镇评选认定,完善专业镇发展政策,实施梯次培育、考核激励和动态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培育认定本级制造业专业镇,制定发展方案,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引导资金、土地、环境容量等支持专业镇发展。

  围绕开发区建设,《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类开发区发展制造业的规划引导,确定工业类开发区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支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要创新产业承接转移机制,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厂房等建设,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项目。

  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是新时代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主攻方向。《条例》聚焦制造业高端化升级、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融合化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段宝燕介绍,高端化是制造业产业结构优化、核心竞争力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由价值链中低端迈向中高端的必由之路。《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优势基础产品高端化升级,战略急需基础产品产业化突破,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制造业品牌建设、质量监管,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广泛渗透,已经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推动力。《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新型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鼓励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活动和数字化改造升级。

  绿色化是新型工业化的生态底色,制造业绿色生产是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中之重,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再制造产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等先进技术的研发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鼓励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

  融合化是通过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网络协同耦合,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制造业体系整体效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制造业新业态培育,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支持面向制造业的研发设计、工业设计、信息数据、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运营管理、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构建推进机制、形成工作矩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刘勇表示,下一步我省将采取多项举措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打造现代化制造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材料产业提高钢铁、有色、建材等先进装备产能占比,推动基础材料向新材料延伸发展;化工产业促进“钢—焦—化—氢”一体化发展,适度有序布局现代煤化工项目。发展壮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推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煤机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电子信息产业培育和招引半导体、光伏、锂电等行业龙头企业。现代消费品产业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抓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国家级基地建设。此外,还将前瞻布局高速飞车、绿色氢能、量子信息、前沿材料等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实施制造业振兴升级专项行动。包括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数智深度赋能行动、产业技术创新行动、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重点产业链锻造行动、特色专业镇打造行动、产业集群培育行动、企业培优壮大行动、融合支撑发展行动等。

  持续增强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支持,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及转型升级,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强化土地保障,深入推进开发区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夯实人才基础,构建高层次人才供需匹配机制,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

  刘勇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构建高效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融会贯通的工作矩阵。我省将通过激励与约束并重,更好地激发政府及部门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汇聚形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编辑: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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