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进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阶段 8部门联合印发“无废城市”建设方案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对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标志着江西全面进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阶段。
方案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和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创新,提出了具体任务。包含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促进农业农村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推动完善“无废城市”技术体系等内容。
方案明确,到2027年,在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全省70%的设区市列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建成“无废细胞”2500个,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到2035年,全省70%以上的设区市建成“无废城市”,基本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无废城市”是指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最大限度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填埋量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企业”“无废乡村”“无废社区”等众多“无废细胞”则是“无废城市”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载体。2023年,我省共建成338个“无废细胞”,涵盖“无废机关”“无废码头”“无废学校”“无废商超”等20余种类型,建设数量排名全国第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