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部署实施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
近日,省国资委印发了《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一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资金链、数据链、服务链融合发展。
据介绍,作为省属企业科技创新领域第一部中长期行动指南,《方案》具有适用范围广泛、覆盖创新生态链全流程、可操作性强三个突出特点。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坚持“一个”总体目标。即让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提出了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实施的总体要求及三项基本原则,并明确提出了一年、三年、五年具体目标任务。
突出“五大”功能定位。一是抢当科技人才集聚地,构建全面、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体系,力争实现企业“两院”院士零的突破。二是勇当原创技术策源地,重点推进首批14个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77项首批研发项目。三是竞当融通创新示范地,引导省属企业联合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四是甘当成果转化试验地,建设各类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实现科技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无缝衔接。五是争当产业发展新高地,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实现产业链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实施“五个一批”专项行动。一是统筹优化一批创新平台,在重点产业领域,争取布局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二是攻克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支持省属企业灵活运用“揭榜挂帅”“军令状”“赛马”等机制,扮演好“出题人”角色。三是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力争利用3—5年,各类创新型企业达到200户以上。四是晋级一批“链主”企业,支持省属企业晋级“链主”企业,带动全产业链整体优化提升。五是产生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加大“一揽子”政策供给。从六个方面加大政策供给;创新提出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共建科技创新引领基金,建立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10项政策,最大程度释放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创新生态四项保障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能够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