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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4年年底前现有5座尾矿库“头顶库”必须全部销
2024-03-16 21:11:55 | 作者: 王佳丽 |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山西省2024年年底前现有5座尾矿库“头顶库”必须全部销

  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持续推动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2024年年底前现有的5座尾矿库“头顶库”必须全部销号。

  这5座“头顶库”分别为: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小地沟尾矿库、闻喜县金川矿业有限公司元家沟尾矿库、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山西宏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泽水沟东沟尾矿库、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南沟尾矿库。

  “头顶库”是指下游1公里左右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其危险程度较高,易引发生产事故,一旦溃坝,将直接威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及重要设施安全。

  为确保按期完成“头顶库”闭库销号任务,省安委办督促相关市安委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期保质实现“清零”目标。

  按照《方案》,我省还将推动已运行到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停用时间超过3年和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工程;2025年年底前,推动黄河流域3公里范围内的2座尾矿库实施综合治理。

编辑: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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