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进价1.2元土豆卖2元拟罚款30万#黑龙江某土豆批发商以2元钱每斤1.2元的进价销售土豆,被当地有关部门罚款30万元。因为这个批发商的土豆价格之前在1.4元,突然涨到2元,确实涨了不少。
滑天下之大稽,先有芹菜被罚6.6万,如今一商贩将进价1.2的土豆卖2元拟被罚30万!
网友直呼:柿子挑软的捏!
事件详情
黑龙江大庆一商户进价1.2元土豆卖2元拟罚款30万。
执法人员:借疫情哄抬物价
执法人员称:“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拟对其处以30万罚款”
8月20日,大庆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
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每斤的土豆从售价1.4元涨到2元,最高进销差价率达到66.66%。
网友的质疑
网友纷纷质疑,不该挑软柿子捏。
小书谈
运费、拆卸费、储存费、损耗费,这2元的土豆扪心自问,贵吗?
这个市监局如果在当初的上海该多好啊!这样的为民着想,不用在合适的地方真是“屈才”。
上海当初的“天价菜”溢出了多少?
这和5斤芹菜被罚6.6万本质上没有一点区别,有罚款创收的动机,并且执法过于严苛。
对该狠的地方不狠,对该宽容的地方不宽容,这显然逃不过大家的“冷嘲热讽”,被冠上“柿子挑软的捏”的名声。
对于“哄抬物价”这种罪名还是应该酌情考虑,因为很多超市土豆卖的价格超过了五元,应该一码归一码。
对此,您的看法是什么?
现在是冬天,人们大量购买土豆,又是疫情期间,所以他的涨价行为受到了惩罚。这种行为属于哄抬物价吗?目前网友真的很难判断,因为物价部门有他们的标准。但从个人感觉和常识来看,认为把1.2元卖成2元的利润空间不算太大,利润空间只有60%多。现在很多商品的利润都是翻倍甚至几倍几十倍。
如果认为这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建议对当地或全国的零售和批发商品进行一次大检查。任何超过60%的利润率都被视为价格欺诈行为。
如果是这样,全国的消费者就有福了。基本上购买的物品最多相当于成本价的两倍。像苹果这样的手机,成本价估计也就几百块钱,任何人卖超过1000元需要重罚!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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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8月20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哄抬物价,大庆再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经营者哄抬物价、扰乱正常市场供应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违法情节不同,作出相应处罚。
1.大庆市萨尔图区一家美果蔬店销售的黄瓜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大葱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白圆葱进价1.2元/斤,售价1.58元/斤,加价率31.7%;土豆进价2.2元/斤,售价2.88元/斤,加价率30.9%;青笋进价3.8元/斤,售价4.99元/斤,加价率31.3%,拟处罚1万元。
2.大庆市萨尔图区百湖佳佳乐购超市销售的大龙茄子进价2.07元/斤,售价2.98元/斤,加价率43.9%;土豆平均进价1.45元/斤,售价1.98元/斤,加价率36.5%,拟处罚2万元。
3.大庆高新区惠购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黄瓜进价5元/斤,售价7.98元/斤,加价率59.6%;芹菜进价4元/斤,售价6.98元/斤,加价率74.5%,拟处罚2万元。
4.大庆高新区乐邻鲜生活超市销售的白菜进价2元/斤,售价2.98元/斤,加价率49%;茄子进价3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66%,拟处罚2万元。
5.大庆市龙凤区莹阳客隆超市销售的油豆角进价5.5元/斤,售价8.98元/斤,加价率63.27%,拟处罚1万元。
6.大庆市让胡路区九宝果蔬超市销售的土豆进价2元/斤,售价3元/斤,加价率50%,拟处罚0.5万元。
7.大庆市让胡路区丰泽园庆果生鲜超市销售的土豆进价1.3元/斤,售价1.88元/斤,加价率44.6%,拟处罚1万元。
8.大庆市让胡路区希望庆果生鲜超市销售的角瓜进价1.34元/斤,售价1.98元/斤,加价率47.76%;豇豆角进价3.4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46.47%;西兰花进价3.65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36.44%;螺丝椒进价3.7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34.59%,拟处罚3万元。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8家超市未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执行,进销差价超过30%,涉嫌哄抬物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进价1.2元/斤的土豆
销售价格从1.4元/斤涨至2元/斤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对经营者罚款30万元
8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