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自2023年起,共同组织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并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简称《方案》),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从2023至2025年,每年培养支持500名左右的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各省级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培养支持一定数量的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通过加强联系服务、实施项目资助、搭建交流平台、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创新实践等方式,充分激发带头人发展潜力,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队伍建设。
《方案》要求,要将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相结合,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优先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范围并予以支持。要将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与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相结合,统筹安排实施,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带头人优先纳入专项培养支持,同时鼓励各地通过选派工作者、招募志愿者的方式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提供服务。要将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相结合,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带头人纳入到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享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各项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带头人参与乡村旅游艺术、餐饮、数字等系列提升行动,提升乡村旅游人才创意水平、经营服务技能和信息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