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被家暴16次女子希望判丈夫死刑 最轻量刑也应在十年以上
7月5日,四川成都“2年被家暴16次”受害人,已委托姚克枫律师代理案件。谢女士称,她希望施暴者能够判处死刑,因为对方给自己造成了终身伤害,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再正常生活,希望能够严惩凶手。5日,律师姚克枫称,已就该案组建律师团队,他认为施暴者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无论最终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还是说故意杀人未遂,都建议重判施暴者。谢女士与贺某某相识3年、结婚2年,怀孕后其被贺某某家暴多达16次。据多家媒体报道,谢女士曾遭遇扇巴掌、用手机扇脸、拖拽到小区树林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使谢女士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小肠梗阻肾、胰、肺等内脏受到不同程度损伤。另有网友表示,该家暴行为按最低量刑,也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最轻量刑也应在十年以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