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乡县一医院及其法定代表人虎江(化名),先后使用虚假报表、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共1600万元。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这则起诉书。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医院及其法人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虎江系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曾先后以该医院需购买中药材为名,安排提供该医院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购销合同等,向银行提出申请,骗取银行贷款。
2015年10月,该医院向银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利用其和河南某公司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以欺骗手段向银行申请800万元贷款。贷款逾期后,银行起诉医院、虎江及担保人。
2020年4月15日,南阳市高新区法院判决该医院、虎江及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2017年8月及2019年7月,虎江以同样的方式,分别骗取另外两家银行贷款500万元和300万元。
2020年5月22日,被告人虎江主动到内乡县公安局投案。因涉嫌骗取贷款罪,其于2020年5月22日被内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内乡县某某医院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虎江作为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具体组织实施骗取贷款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虎江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李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