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试量一男子自新疆乘坐大巴车返乡 隐瞒行程被拘留7日罚款300元
10月9日,鹿邑县公安局依法对违反紧急状态下管控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段某利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10月1日,试量镇村民段某利在未提前报备的情况下,自新疆博乐县乘坐大巴车返乡,途中又转乘出租车于10月4日返回家中。10月6日,段某利同车成员确定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段某利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段某利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备且故意隐瞒行程和接触史,造成了疫情重大传播风险。鹿邑县公安局决定对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疾控流调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