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10月1日起,《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
“十四五”期间,我省进入第二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期,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家庭结构也呈现出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趋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减弱,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条例》共九章八十七条,从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机制、留足养老服务发展空间、丰富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障我省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例》施行后,我省将建立健全以《条例》为统领、各级各类法规制度规范相配套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到2035年,我省以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养老产业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架构将基本成型,多层次、可持续、全方位的“大养老”格局全面建成,适老产品和服务多渠道、多领域、多业态供给,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到2050年,我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制度安排成熟完备,养老服务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