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12部门发布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6年全省老字号企业营收要超600亿元
为进一步挖掘我省老字号潜力,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近日,省商务厅等12部门发布《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建立健全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6年,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600亿元;省级以上老字号超过100个;培育老字号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超过20个。
《实施意见》从建立老字号保护体系、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培育老字号发展动能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建立老字号保护体系方面,修订完善“三晋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建立老字号名录分级管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老字号动态管理机制;开展新一批“三晋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权、名称权等侵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老字号原址原貌保护。
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老字号企业建设博物馆(包含数字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等,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引导老字号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开展合作等方式壮大老字号人才队伍。
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方面,鼓励老字号行业协会、老字号企业在各类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集聚专区,建设老字号集聚发展的电商、直播等各类基地,开展老字号主题推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打造老字号特色街区和老字号集聚区,支持老字号抱团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并给予政策支持。
培育老字号发展动能方面,推动国有老字号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字号特点的金融产品,优化对老字号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老字号企业参加有影响力的展会、论坛,实现商旅文融合发展。引导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向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