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证监局对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不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四条的规定。
二是未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河南证监局将视情况对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天眼查显示,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权关系显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